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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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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處分暨受保護管束人生命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276
橋檢辦理緩起訴處分暨受保護管束人生命教育

       橋頭地檢署811日於該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生命教育課程,特邀請社團法人高雄市脊髓損傷者協會理事葉展逢、總幹事潘海義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被告暨受保護管束人宣導切勿酒駕及分享自身經歷,讓學員認識酒駕引發的重大危害。

       是日課程,講師向學員宣導酒駕除了最基本的罰錢、吊扣駕照、加裝酒精鎖及觸犯相關刑事責任之外;如一時貪杯漠視法令規範,對於行車安全將會產生莫大威脅並導致終身憾事發生及冗長的官司!二位講師並以自身為例,因意外事件導致脊髓損傷至半身不遂,不僅引發長期併發症,更為往後帶來苦難與折磨,警惕學員拒絕酒駕,不要圖一時的僥倖,讓自己及他人生命中留下難以承受之痛。

       課程尾聲,講師再次呼籲學員們酒駕害人害己,酒後不上路,保護自己也維護他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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