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橋檢召開108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小組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492
橋檢召開108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小組會議

       橋頭地檢署自1059月成立以來,每年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挹注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觀護、更生保護與犯罪被害保護業務、社區與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毒品防制與犯罪預防等相關計畫,非僅將「司法保護」三大環節緊密相扣,並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合作,針對偏鄉弱勢學校辦理「社區生活營」,期望能跳脫傳統司法框架,展現更寬廣、更多元面向的影響力。

       日前,該署假六樓簡報室召開108年「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審查小組會議」,由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主持,集合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及主任觀護人韓國一等人組成審查小組,共通過更保橋頭分會、犯保橋頭分會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補助計畫37案,會議圓滿並逐案完成審查。

       主席王柏敦在致詞中提到:「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為有限的資源,藉由審查委員在最前端之謹慎審查,並提供專業意見,才能為犯罪被害保護、更生保護及犯罪預防等各項計畫監督、把關。」會後,檢察長莊榮松亦表示,即使在補助款逐年縮減的情況下,橋檢仍將秉持「公益為先,關懷弱勢」之精神與目標,鼎力支持相關計畫之推動與執行,希望透過相關經費的挹注,讓社會公義()得以實現!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