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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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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3.2.7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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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3.02.07

       為強化酒後不開車觀念及避免酒駕肇事致公共危險罪,橋頭地檢署於11327日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由該署檢察官趙翊淳擔任講師,說明酒駕肇事之刑責、酒駕肇逃加重刑責等相關法治內容,以宣導酒駕新制嚴懲酒駕之決心。

       是日,趙檢察官先以「酒後駕車,最(醉)不上道」破題,說明喝酒後飲酒者會出現的人體反應-視覺能力變差、運動反射神經遲鈍,接著以酒後駕車處罰標準及要件警惕學員勿存僥倖心理,並分享酒駕後又肇事逃逸加重刑責案例,詳實講解目前酒駕新制之刑事及行政責任,且提醒學員日後酒駕者須承擔加重之相關責任,如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再犯(10年內違犯2次以上者)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莫再酒後駕車,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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