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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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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辦理受保護管束人「高危機高風險暴力之預防及關係修復治療團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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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辦理受保護管束人高危機高風險暴力之預防及關係修復治療團體

       為深化輔導效能,強化家暴個案處遇,橋頭地檢署特開辦『高危高風險暴力之預防及關係修復治療團體』,由心理諮詢商師陳翠媚老師授課,希望透過團體課程提供受保護管束人另一個新的學習途徑,及對家庭系統觀看的角度,避免受保護管束人一再重複錯誤的家庭成員互動模式,並增強家庭成員間適度界限之認知,以降低受保護管束人的再犯暴力狀態。

       是項團體,自1092月開辦,每月進行一場次,每場次2小時,選擇具有家庭暴力高危及高再犯關係重新之受保護管束人,以開放團體進行,減少單元連續性,以一屆會議的目標達成為原則,課程主軸分別為:法律消息,自我覺察,衝突解決,家庭動力,親職功能,性別平權,自我負責和關係修復等。領導者成員正向思考並給予鼓勵,使成員學習自我成長,期許實現參與之個案轉化本身的觀念,並在日常與家人相處上,減少再犯危險性。

       觀護人彭群英表示,進行是項團體輔導活動,除協助受保護管束人提升自我情緒管理及傾聽與同理的能力,並能學習善意的溝通方式,改善家人間的互動關係,降低日後再觸法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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