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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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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高雄地檢署聯合召開-110年第1次毒品再犯防制連繫平台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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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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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高雄地檢署聯合召開-110年第1次毒品再犯防制連繫平台會議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為因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於近期修正,特於110年3月23日下午3時30分,假高雄地方法院五樓會議室聯合召開「110年第1次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會議」,由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莊榮松與本署檢察長洪信旭率領(主任)檢察官及同仁與會,並特別邀請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局長林瑩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隊長王春生、大高雄各醫療院所及非政府組織等共襄盛舉。

       本次會議以兩位檢察長之致詞揭開序幕,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莊榮松表示,雄檢自107年度申請毒品防制基金,對毒品再犯防制投入大量心力,執行成效有目共睹,亦感謝各機關()的鼎力相助,因應毒品相關法規近期修正,雄檢設立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並設置專責聯繫人員,有效加速各機關機構平台成員之溝通聯繫,期能使戒癮者在更緊密且多方的聯繫網絡中全面戒除毒癮、避免再犯。   

       本署檢察長洪信旭表示,過往尚未施行戒癮治療時,吸毒罪犯服刑後釋放,又會再度吸食,陷入無止境的惡性循環,為強化毒品施用者戒癮之成效,隨著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並參酌雄檢已推行的「多元分流處遇計畫」,自1098月起開始試辦,期望能有效協助毒品施用者獲得適當治療與處遇。此次設立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希望能藉由平台之行政協調與交流,與網絡內各成員加強合作,為毒品預防再犯創造良好的效果,本署亦會依此次會議的討論,全力配合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之業務執行。

   會議中,本署針對毒品再犯防制,提出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治療相應措施及修正之各類表單,並與醫療院所就目前毒品戒癮治療醫療端所面臨之執行問題進行充分討論。本次會議針對毒品再犯防制聯繫平台之合作機制,凝聚相當的共識,並協調戒癮治療流程及建立標準,強化戒癮治療之效能,減少毒品再犯,共同邁向無毒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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