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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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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1年1月份逾1公斤毒品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06
  • 資料點閱次數:433

主旨:公告本署處理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業經裁判確定案件之扣押逾1公斤毒品,經公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毀之。
依據: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方法第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詳公告毒品清冊所載。
聯絡人:書記官顏見璜,連絡電話:07-6131765分機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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