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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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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結合快樂電台 空中反賄齊發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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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結合快樂電台  空中反賄齊發聲

 

        為防止金錢介入扭曲選舉結果及破壞公平性,橋頭地檢署劉俊良主任檢察官於107年11月6日接受快樂電台的專訪,針對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於快樂聯播網現場直播,提出反賄選口號「i幸福,檢舉賄選,人人有責」,澈底淨化選風,及展現全面打擊賄選的決心,呼籲社會各界,應以公平、公開、公正之選舉,選出賢能之士為社會服務。

 

        直播中,劉俊良主任檢察官說明107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在11月24日,高雄市的部分為五合一選舉,將選出市長、市議員和里長,另外在茂林、那瑪夏及桃源 3 個區,還要選出原住民區區長及區民代表。劉主任檢察官強調,賄選需花費大量金錢買票、送禮,這些錢不會白花,當選後絕對撈回本,於經手的財務或採購案下手,迫使品質下降,收取回扣與好處,將傷害到民眾的權益。賄選就是選舉時買票、賣票的行為,彼此交換的好處,可能為現金、禮品、職缺、餐會、旅遊,這些為常見賄選對價的態樣,當對選民買票或選民賣票皆依選罷法規定負有相關刑責。民眾可備齊證據,收集現款,放入一戶一信封的「反賄選檢舉信封」內,郵寄或親送向地檢署、廉政署、調查處、警察局、派出所檢舉,檢舉獎金最高可領一千萬,鼓勵選民踴躍檢舉賄選。同時可撥打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及橋頭地檢署檢舉專線07-6113761將由專人服務,亦可寄檢舉電子信箱qtcnvp@mail.moj.gov.tw,當檢警調單位受理賄選案件時有完備保密作法,絕對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

 

        劉主任檢察官在直播中最後表示,不論買票、賣票的行為,都須接受法律制裁,呼籲所有的選民在投票時不可以有賄選的行為。透過前端導正選舉歪風,讓金錢遠離選舉,宣導反賄選、選賢與能,盼民眾能將手中寶貴的一票放在候選人的品操和能力上,共同營造一個乾淨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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