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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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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大社二殯生命關懷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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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大社二殯生命關懷服務

       鑑於酒駕者的再犯率高,為讓酒駕被告徹底改變,橋頭地檢署檢察長洪信旭特別指示:自緩起訴階段即安排酒駕被告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提前建立初犯個案之警惕心、同理心,避免一錯再錯,造成不幸憾事。

       橋檢有別於過去檢察官依職權命被告預防再犯之必要命令均以參加靜態課程法治教育為主,首度嘗試命酒駕的緩起訴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11155日該署安排緩起訴酒駕個案11人,至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大社分館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2小時,是日由觀護人鄒一清、夏以玲分享生命故事案例並提示相關注意事項,隨後個案分成三組,分別清潔打掃及整理冷凍室、解剖室、入殮化妝室、洗化室、屍盤、屍車等,讓個案體驗「以生服務死」的特殊感受,並且藉由清理解剖室,日後也可以提供檢察官相驗時一個乾淨、不受干擾的辦案場域。

       洪檢察長表示,期盼透過生命關懷服務,讓緩起訴酒駕個案經歷「震撼服務」,發揮不同於判刑的警惕效果,才能瞭解生命的脆弱,懂得尊重生命,愛惜生命,觸發悔悟而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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