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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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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與高醫合作辦理「酒駕緩起訴案件轉介戒酒治療」方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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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協助酒駕被告戒除酒癮,並減少酒駕案件對社會與家庭的危害,橋頭地檢署特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合作,共同辦理「108年度酒駕緩起訴案件轉介戒酒治療」方案,並於日前假該署召開業務聯繫會議,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蔡宗聖、主任觀護人韓國一及醫師周緯柏等人與會,經由雙方充分討論並交換意見,會中決議採行地檢署監督及醫院治療之雙軌並行方式,期能有效降低酒駕再犯率。

       是項合作方案,以五年內三犯之酒駕被告為對象,以自費為原則,員額共計10名,先經檢察官審酌適合之被告給予緩起訴處分,透過緩起訴處分附帶條件之強制命令,諭知被告參加酒癮治療,由醫院介入處理被告的成癮行為及認知、情緒、動機等問題,除提供家族治療或個別心理治療,並由個管師進行後續的社會復歸及復健資源運用。另外,該署觀護人亦將追蹤被告治療情形,告知相關法律規定,並協助治療配合度高的被告申請減免費用,提升被告酒癮戒治之動機,督促其順利完成戒癮治療。

       檢察長莊榮松表示,藉由橋檢與高醫共同辦理是項方案,非僅建立在地酒癮防治網絡合作機制,也讓法律的強制力積極介入酒精解癮之醫療服務及相關治療課程,將可提供個案正確飲酒認知,並有效減少酒駕行為,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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