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0.17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宣導活動「酒醉上道,損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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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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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危險駕駛事件頻傳,其中又以酒後駕車為最常見的類型,為加強安全駕駛之法治觀念,本署於107年10月17日假3樓地板教室舉辦緩起訴被告法治教育課程,邀請高雄市政府法制秘書楊純菁擔任講師,希藉由課程加深學員對酒後駕車危機的警覺性及瞭解酒後駕車之相關罰則,帶領學員建立安全合法的駕駛觀念,以期降低酒後駕車對社會帶來之影響與危害。
是日課程,講師楊純菁第一堂課以「酒醉上道,損人害己」為題,向與會學員說明酒精濃度對人體、生活、駕駛行為產生之影響,除使大腦控制力減弱,造成反應力與注意力大幅減低外,酒後駕車反應在駕駛行為上,亦會造成有逆向行駛、蛇行、車輛搖擺不定等情形,希望學員們切勿輕忽而貿然進行駕駛行為;第二堂課則以「酒駕肇逃,刑責加重」為題,帶領學員認識酒駕相關刑罰責任,講師並對「酒駕」、「車禍肇事逃逸」所涉之刑責一一向學員說明相關法條規定與嚴重性,希藉此提昇學員對酒後駕車及肇事逃逸的法律認知,並提醒學員如發生車禍切勿有肇事逃逸等情事發生,以期達到預防犯罪宣導之目的。
課程尾聲,講師解說並帶領學員填寫課程回饋單,期許並提醒學員千萬別酒駕,安全駕駛最重要,讓用路人有安全且秩序的駕駛環境,快樂出門平安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