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6.12.06 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宣導活動「酒駕違法,肇事重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 資料點閱次數:734
106.12.06 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宣導活動「酒駕違法,肇事重罰」

   

        有鑑於近年來酒後駕車事件發生率居高不下,為加強安全駕駛之法治觀念,本署於106年12月6日假3樓團輔室舉辦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課程,特別邀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陳楨筌專員擔任講座,帶領學員建立安全合法的駕駛觀念。

 

        是日課程,講師從探討原因開始,引導學員認識從飲酒到酒後駕駛的過程,解說飲酒後造成的酒醉狀態和一般生理狀態大相逕庭,反應力與注意力大幅減低,希望學員們切勿輕忽而貿然進行駕駛行為,課程中列出近年酒駕違法案例並輔以法律規定進行解析,期以真實慘痛的事件警惕學員,尊重自己亦尊重他人,愛惜生命,請拒絕酒駕。

 

         課程尾聲,講師解說課程回饋單,並歡迎學員踴躍提出意見相互交流,期許藉本次課程建立正確法治觀念,並瞭解酒駕對社會造成之危害,進而自我提醒、引以為戒,讓用路人有更安全且秩序的駕駛環境。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