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6.10.11 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宣導活動「安全駕駛最重要,快樂出門平安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 資料點閱次數:837

106.10.11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宣導活動--「安全駕駛最重要,快樂出門平安歸」

 

 

    為強化民眾對遵守行車規則、切勿酒後駕駛及肇事逃逸的法律認知及預防教育宣導之目的,本署於1061011日假3樓團輔室舉辦緩起訴被告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高雄市左營區調解委員會楊純菁秘書擔任課堂講師,藉由課程強化緩起訴被告對國民法治教育應有之認知,期降低爾後再犯可能性,減少對社會帶來之影響與危害。

 

        是日課程,講師楊純菁秘書第一堂課以「酒醉上道,傷人害己」為題,向與會學員說明「酒精對駕駛行為的影響」,探究酒精對身體各部位所造成的影響及酒後駕車反應在駕駛行為上常見現象;如逆向行駛、蛇行、車輛搖擺不定、近距離跟車、對交通號誌反應遲鈍、時快時慢、不規則轉彎或猝然煞車、晚上忘開車燈、煞不住車或產生飛蛾效應等九種情形;期間並透過案例影片撥放及酒後駕駛相關罰則說明,以加強學員養成遵守「酒後千萬不要開車」!

 

        第二堂課以「酒駕又肇逃,加重刑責」為題,共分二個部分:一、發生車禍肇事勿逃逸。二、肇事逃逸加重刑責。向學員說明如發生車禍時現場要平心靜氣等候警察,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時,千萬要心平氣和,切勿動氣爭執,徒增事端。期間並以法律條文為基底,並叮嚀學員遇到事故不慌張,冷靜處理才是最佳方法及透過各項圖表向學員說明:如何申請車禍相關事故資料、申請肇事原因鑑定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等相關規定;另對肇事逃逸相關法條規定與嚴重性,提醒學員如發生車禍切勿肇事逃逸等情事發生,期透過本日授課奠定學員對於酒駕防治刑責與肇事逃逸等相關法律條文規定能有一知識概念,進而提昇道路交通安全。

 

        課程尾聲,講師講解課程回饋單,並歡迎學員踴躍提出意見相互交流,講師亦期許並提醒學員千萬別酒駕,安全駕駛最重要,快樂出門平安歸。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