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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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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1.11 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活動 「酒駕防制-改變從自身做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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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1.11 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活動 「酒駕防制-改變從自身做起」

 

        有鑒於酒醉駕車事件層出不窮,橋頭地檢署於106年1月11日假該署3樓團輔室舉辦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課程,特別邀請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陳清文諮商心理師擔任講座,希望藉由課程說明當我們面臨強烈壓力來臨時,所應具備的應對方式及酒後駕車導致的法律問題。

 

        是日課程,講師從酒癮者的角度出發,帶領學員探討形成酒癮的原因,進一步認識對酒精的依賴性,是由於心理、生理、病理與行為相互影響,惡性循環而導致。建議學員面臨酒精成癮的困境,必須以積極態度尋求改變,包括:找出喝酒原因、堅定戒酒意志、建立戒酒環境、善用戒酒方法等,最後以轉念的思維引導學員成長,學會如何文明的喝酒,將飲酒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酒駕肇事,害人害己!」酒後駕車不僅造成生命的消逝,也讓無數個家庭面臨破碎的命運。講師期許參與課程的學員,當面對外在的壓力或挫折時,要相信自己並以積極正面的態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只有一個,在任何情境中嘗試從積極的角度看問題,只要轉個念,危機就是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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