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計程車司機遭槍擊案,並查獲改造槍枝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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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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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8年2月12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偵辦計程車司機遭槍擊案,並查獲改造槍枝工廠
本署指揮高雄市政府察警察局岡山分局偵辦李姓計程車司機遭槍擊案件,於108年2月11日8時在高雄市永安區逮捕羅O到案後,經檢警專案小組漏夜調查槍枝來源,循線查獲改造槍枝工廠。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羅O於2月10日8時搭乘李姓司機駕駛之計程車行經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與橋新環路附近路邊時,因不滿李姓司機言語,竟萌生殺人故意,持身上攜帶之改造手槍向李姓司機射擊,導致李姓司機中彈後受有右下肺葉撕裂傷合併氣血胸等傷害。羅O隨後駕駛該計程車逃離現場,駛往橋頭糖廠附近棄車後,改搭捷運逃逸。本署莊檢察長據報後,對此極為重視,立即指派本署吳正中檢察官指揮岡山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於2月11日8時在高雄市永安區發現羅O行蹤後,當場逮捕並扣得改造90手槍1把、彈匣1個、子彈16顆等物品。
經專案小組漏夜追查槍枝來源發現,羅O本身具有改造槍枝能力,在高雄市左營區設有改造槍枝工廠,專案小組隨即前往搜索,當場扣得桌上型鑽床、電鋸、小型砂輪機、各式鑽頭、槍管、彈殼、彈頭及火藥等改造槍枝工具一批。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羅O涉犯殺人未遂及製造具有殺傷力之手槍與子彈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故向法官聲請羈押。專案小組後續將持續追查羅O是否涉及其他不法犯行及其他共犯。
本署為保障人民生命、身體以及社會安全,對於此類暴力行為必定全力偵辦,決不寬貸。
(圖片說明:專案小組查扣之改造手槍及子彈)
(圖片說明:專案小組查扣之改造槍枝工具)
(圖片說明:專案小組查扣之改造槍枝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