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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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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破獲架設比特幣挖礦機房之竊電案,查扣246台挖礦機組,初估詐得電費達1458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30
  • 資料點閱次數:1455

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12月21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破獲架設比特幣挖礦機房之竊電案,查扣246台挖礦機組,初估詐得電費達1458萬元。


     本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出,疑有民眾非法大量竊電,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謝肇晶率同檢察官陳秉志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於107年12月20日,認時機成熟,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王姓及蘇姓犯嫌位在高雄市橋頭區民主街、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及高雄市大社區中山路之廠房等地,總計查扣246台挖礦機組,經台電人員初估違法詐得電費約新臺幣1458萬元。
      專案小組調查後,發現2名犯嫌於107年3月起,即於上開4地點架設比特幣挖礦機房,因挖礦機組設備需要大量電力,疑似由具有水電專長之蘇姓犯嫌,先破壞台電公司所設置之電表封印鎖,再以回撥電表之方式非法竊取電力使用,所詐得電費依台電公司人員初估約有1458萬元。經檢察官今日訊問後,認2犯嫌涉犯詐欺得利及竊盜罪嫌重大,惟均坦承犯行,認無逃亡、串證之虞,於各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全案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共犯涉案。

(圖片說明:現場查獲之比特幣挖礦機組1)

1071222比特幣機房

 

(圖片說明:現場查獲之比特幣挖礦機組2)

 

1071222比特幣機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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