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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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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查獲仁武區里長候選人涉嫌招待旅遊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 資料點閱次數:1093

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11月14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查獲仁武區里長候選人涉嫌招待旅遊賄選


      本署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報之檢舉情資,指出高雄市仁武區烏○里長候選人夫婦透過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於今年9月30日,疑似以社區發展協會名義招待選民旅遊、餐飲之不法情事,本署極為重視,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宋文宏、檢察官郭郡欣指揮仁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專案小組勾稽相關事證,研判情資可靠,於11月9日,至烏○里社區發展協會調閱帳冊、承租遊覽車收據、旅遊名冊、行程表等證物,同時傳喚沈姓里長候選人夫婦、鄭姓理事長、13位選民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經本署檢察官郭郡欣、倪茂益、陳俐吟、張家芳、鍾葦怡訊問後,發現仁武區烏○里社區發展協會鄭姓理事長(男、48年次)疑似為幫助沈姓候選人(45年次)在該里里長選舉中勝出,於9月30日,以社區發展協會名義,舉辦「阿里山一日遊」,招待里民及眷屬共30餘人前往阿里山旅遊,參加民眾僅需支付380元至680元不等金額,而以顯不相當之費用,即可參加旅遊活動及享用餐飲招待,鄭姓理事長於回程途中,並安排沈姓候選人之黃姓妻子(45年次)在車上向選民拉票尋求支持,以此方式約使為一定投票權之行使。檢察官認鄭姓理事長、沈姓候選人夫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諭知鄭姓理事長以2萬元交保候傳,沈姓候選人夫婦及其餘選民均請回。全案後續將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人員涉案及經費之來源。
      本署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已周詳佈置選舉查察事宜,秉持一貫嚴密查賄及防止暴力原則,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再次呼籲各候選人及樁腳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選民也不要貪圖小利,如有賄選情形,本署一定積極偵辦,並請民眾勇於挺身檢舉從事賄選的候選人,共同努力維護乾淨選舉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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