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查獲美濃區里長候選人涉嫌發放日用品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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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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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11月14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查獲美濃區里長候選人涉嫌發放日用品賄選
本署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提報之檢舉情資,指出高雄市美濃區東○里里長候選人於今年7、8月間,疑似假借發放慈善物資之名義,以沙拉油等日用品行賄選民之不法情事,本署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李奇哲指揮旗山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經專案小組勾稽相關事證,研判情資可靠,於11月9日,前往高雄市美濃區搜索3處,並在羅姓里長候選人位於永安路之服務處,扣得沐浴乳、牙膏、沙拉油、醬油、罐頭等日用品1批,同時傳喚羅姓候選人、溫姓樁腳、曾姓等4位選民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羅姓里長候選人(男、65年次)涉嫌夥同溫姓樁腳(男、66年次),以發放愛心救濟物資為由,發送沙拉油、醬油、罐頭及高粱酒等日用品賄賂里內選民尋求支持之情事。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羅姓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諭知以5萬元交保候傳,溫姓樁腳、其餘選民均請回。全案後續將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人員涉案及日用品來源,以釐清相關行、受賄之情節。
本署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已周詳佈置選舉查察事宜,秉持一貫嚴密查賄及防止暴力原則,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再次呼籲各候選人及樁腳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選民也不要貪圖小利,如有賄選情形,本署一定積極偵辦,並請民眾勇於挺身檢舉從事賄選的候選人,共同努力維護乾淨選舉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