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辦理查扣押物變價拍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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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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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10月25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辦理查扣押物變價拍賣會
為落實刑法沒收新制「無人能因犯罪獲利」之精神及貫徹法務部所宣示加強偵查中完全剝奪行為人犯罪資產之政策,以彰顯公平正義,本署於今(25)日上午9時起,在1樓大廳,舉辦扣押物變價拍賣會,拍賣標的包含檢察官偵辦山老鼠盜伐集團案件查扣之珍貴木材、木製藝品及本署執行追徵被告犯罪所得之扣押物。經現場民眾踴躍競標,除部分木製藝品流標,將另外擇期拍賣外,其餘商品均成功拍定,拍賣金額達新臺幣52萬969元,款項將依法收歸國庫或發還被害人補償損失,創造對國家、被害人及被告三贏效益。
本次拍賣商品計有TOYOTA廠牌自用小客車1台、珍貴木材及木製藝品39件、名牌包5件等,吸引許多民眾及車商等前來觀看和競標,會場氣氛熱烈。本日拍賣由鍾葦怡檢察官擔任拍賣官,主持拍賣程序,在其明快的主持風格下,過程流暢,民眾競相出價,以便宜價格搶標商品,除12件木製藝品未拍定外,其餘物品均順利賣出,拍得價金共52萬969元。該部TOYOTA廠牌自用小客車競標最為激烈,因里程數僅約2萬5,000公里,車況至為良好,幾近於新車,從37萬元開始喊價,經過25次激烈競標,最後以40萬1,000元拍定,為全場最高的成交價,可見民眾對於此扣押物變價拍賣之支持,拍賣會順利圓滿落幕。
為貫徹法務部要求澈底剝奪犯罪人不法利得,杜絕犯罪誘因之刑事政策,以及對各項扣押物的妥善管理。本署將適時進行變價程序,提存價金,追討犯罪人不法所得,及降低檢察機關保管扣押物成本與風險,創造國家、被害人及被告三贏局面。也歡迎一般民眾踴躍參與變價拍賣會,得以優惠價格購買所需物品。請有興趣者密切注意本署官網、臉書網頁之拍賣公告,歡迎大家上網查詢。
(圖片說明:鍾葦怡檢察官擔任拍賣官)
(圖片說明:民眾標得自用小客車)
(圖片說明:供拍賣之車輛)
(圖片說明:供拍賣之木製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