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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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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陳姓里長以恐嚇方式妨害他人選舉案件,經聲請羈押後,法官諭知新臺幣4萬元交保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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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10月22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偵辦陳姓里長以恐嚇方式妨害他人選舉案件,經聲請羈押後,法官諭知新臺幣4萬元交保


      高雄市左營區屏○里里長候選人陳○霞意圖使競爭對手不當選,於107年9月至10月間,多次前往洪姓里長候選人住處,以電鑽敲擊洪姓候選人住處牆壁,妨害洪姓候選人競選。另又於同年10月19日上午8時35分許,在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於候選人號次抽籤現場,於抽籤時對同里另名朱姓候選人恫稱:「妳給我小心一點,我見妳一次打妳一次」等語,妨害朱姓候選人競選。現場工作人員見狀上前制止,該陳姓候選人竟以三字經謾罵工作人員,在場維護秩序之左營分局員警,遂以現行犯立即逮捕陳姓候選人,並解送本署偵辦。
      本署林濬程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候選人涉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之非法妨害他人競選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恐嚇之虞,遂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該陳姓候選人。法院審理後,認陳姓候選人無羈押之必要,裁定以新臺幣4萬元交保候傳。
      本署提醒各候選人及民眾,選舉過程務必保持理性,切勿以暴力方式介入選舉,也絕對不要買票、賣票。只要有任何賄選不法或暴力介入選舉情資,請勇於挺身檢舉,撥打24小時免付費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或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7-6113761,本署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予以保密,若檢舉賄選案件成立,獎金最高達1000萬元。


(圖片說明:陳姓候選人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

1071022恐嚇妨害選舉1

 

1071022恐嚇妨害選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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