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查獲里長選舉疑似以土雞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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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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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9月28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查獲里長選舉疑似以土雞賄選
本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出高雄市永安區○○里長候選人夫婦疑似以贈送宰殺好的新鮮土雞為對價,尋求選民支持其當選之不法情事,本署立即指派檢察官鍾葦怡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專案小組勾稽相關事證,研判情資可靠,於今(28)日傳喚行賄之林姓里長候選人夫婦、廖姓等12位選民及相關證人至本署說明案情。
經本署檢察官鍾葦怡、黃世勳、陳俐吟及郭郡欣訊問後,發現林姓(42年次)里長候選人、馬姓(45年次)妻子有將已宰殺的新鮮土雞(市價每隻約新台幣300元),發送予選民之事實。檢察官認林姓候選人夫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諭知各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全案後續將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人員涉案,以釐清相關行、受賄之情節。
本署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已周詳佈置選舉查察事宜,秉持一貫嚴密查賄及防止暴力原則,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再次呼籲各候選人及樁腳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選民也不要貪圖小利,如有賄選情形,本署一定積極偵辦,並請民眾勇於挺身檢舉從事賄選的候選人,共同努力維護乾淨選舉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