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監理委外業務之廉潔及效能,橋頭地檢署向「考驗員、檢驗員」實施廉政、反毒、反賄選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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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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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4月24日
發稿人:徐弘儒主任檢察官
為維監理委外業務之廉潔及效能,橋頭地檢署向「考驗員、檢驗員」實施廉政、反毒、反賄選宣導
橋頭地檢署為維監理委外業務之廉潔及效能,締造廉能未來,特針對「受託公務員」之部分,規劃實施專案廉政宣導系列活動,活動之第3及4場次,於高雄區監理所熱力展開!與會之人員反應熱烈。
鑒於政府業務近年來急遽成長,因而將部分業務委託外部廠商辦理,也因此與委託廠商間,產生與以往不同之關係,為使機關、廠商充分瞭解自身應具有之權益及執行職務時可能衍生之責任,本署特專案規劃以廉政等相關法律認知為主軸,期使受託廠商或人員,深入瞭解受託執行業務中易違犯之行為態樣及應注意之相關法令規定,俾使受託廠商或人員積極自律,加深守法守紀觀念,善盡企業之社會責任,共同提昇為民服務品質,以維護委外受託業務執行之廉潔及效能。本專案活動「第3及第4場次」,於107年4月21日與「高雄區監理所」共同辦理,會中由本署主任檢察官王柏敦主講「廉政實務與法令介紹」,並於會後實施「反毒、反賄選宣導」,王主任檢察官以豐富辦案經驗,深入淺出引領與會之「駕訓班」考驗員及「代檢廠商」檢驗員瞭解相關法令規範,獲得逾450餘名與會人員之熱烈迴響。
本署王檢察長指出,為落實行政院廉能政策之「愛護」、「防護」、「保護」工作面向,並積極彰顯柔性司法之服務與關懷面,本署將賡續結合所轄各行政機關,於年度內對各受託廠商人員教育訓練等會議或座談時機,專案規劃辦理法紀宣導或對話論壇等相關活動,以務實態度與具體行動證明政府務求廉潔與效能之堅定決心與努力。
(圖片說明:王主任檢察官主講「廉政實務與法令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