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杜絕黑心食品,橋頭地檢署指揮警方查獲劣質私釀酒品16萬1,624.9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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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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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7年2月7日
發稿人:徐弘儒主任檢察官
年關將近,杜絕黑心食品,橋頭地檢署指揮警方查獲劣質私釀酒品16萬1,624.9公升
本署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劉俊良、檢察官倪茂益指揮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第一分隊第二小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岡山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並會同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於107年1月31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酒廠實施搜索,並帶回酒廠謝姓負責人及其兒子到案。經劉主任檢察官、倪檢察官訊問後,認其2人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同法第191條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食品攙偽或假冒不得販賣、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1項前段產製私酒、同法第46條第1項販賣私酒等之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當庭諭令分別以新臺幣25萬元、10萬元交保候傳。
鑒於農曆春節在即,菸酒及民生日用品需求量大增,為讓民眾過年買的安心,避免黑心商品流竄市面,本署於日前自民生安全聯繫平台接獲高雄市燕巢區○○酒廠疑似以進口少量紅酒,利用合法酒廠生產不實標示之進口紅酒販賣牟取暴利之情資,本署王檢察長對此甚表重視,特指派主任檢察官劉俊良、檢察官倪茂益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上述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勾稽比對數萬筆進口報單及利用大數據分析,查出○○酒廠自97年營業至今,只進口2只貨櫃阿根廷紅酒且酒標上有特別註明原產地阿根廷,市面上卻有○○酒廠之數種品牌酒品在大賣場、大型喜宴餐廳販售,酒品數量明顯不合理。經專案小組持續縝密蒐證,發現○○酒廠謝姓負責人於92年間,在高雄市燕巢區安招工業區設立酒廠,以濃縮葡萄汁、食用酒精私釀酒品,並經法院判刑,謝姓負責人於97年間遷址經營、酒廠改名後,繼續與兒子共同涉嫌私製劣質酒,以濃縮葡萄汁、食用酒精私釀至少21種葡萄酒品,並製作各種酒品標籤,銷往全省至少7縣市21家洋酒商行,冒充為釀造酒,對外銷售給不特定民眾或商家,致民眾或商家陷於錯誤,誤認○○酒廠生產之酒類均為合格之釀造酒而購買。專案小組為替國人食品安全把關,認事證蒐集齊全,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107年1月30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執行搜索,當場在○○酒廠查扣香料添加物1批、紅酒標籤1批、酒類成品1,692瓶(共2,787公升)、半成品(酒槽)14萬8,460公升,及在○○酒廠之倉庫查扣酒類成品5,247瓶(共2,803.35公升)、半成品(未標示)2,269瓶(共3,012.1公升);另以行政稽查方式在北中南21處經銷商,查扣酒類成品9,533瓶(共9,183.5公升),全案合計查扣酒品16萬1,624.9公升。現場查扣之酒品及添加物經取樣後,已送請鑑定,以釐清相關案情,至於劣酒流向,則由檢察官全面清查中。
本署呼籲年關將近,各項民生物資需求量大增,因私酒成分不明且未經合格檢驗,製作過程不符合相關衛生規範,危害國人生命健康安全甚鉅,針對各式私菸酒、黑心日用商品,本署必定嚴格查緝。民眾勿因貪便宜在坊間購買來路不明或未經主管機關檢驗核可之菸酒、日用商品,如發現有劣質菸酒或黑心商品對外販售之可疑情事,請勇於向檢、警、衛生主管機關檢舉,本署將持續查緝杜絕黑心產品,以維護民眾健康與安全。
(圖片說明:查扣香料添加物1批)
(圖片說明:查扣之私釀酒類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