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指揮調查機關偵辦高雄市仁武區觀音湖段山坡地遭不肖業者大規模違法濫墾開發案件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 資料點閱次數:1886
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12月25日
發稿人:徐弘儒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指揮調查機關偵辦高雄市仁武區觀音湖段山坡地
遭不肖業者大規模違法濫墾開發案件說明
橋頭地檢署國土環保犯罪專組檢察官楊翊妘偵辦高雄市仁武區觀音湖段山坡地遭不肖業者大面積濫墾開發,欲興建渡假小木屋、別墅一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高雄市調查處,偕同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水利局等單位,經持續縝密蒐證,於106年12月13日,兵分多路同步帶回涉案之彭姓、黃姓、嚴姓、曾姓男子等嫌疑人及相關證人到案,並至現場會勘。嗣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彭嫌、黃嫌、嚴嫌、曾嫌等人涉犯水土保持法第33條第3項前段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致生水土流失、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4條第1項在他人山坡地內未經同意從事開挖整地、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等之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當庭諭令分別以新臺幣3萬元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另經多日追查主嫌蔡姓男子下落,蔡嫌拒不到案說明,顯已逃匿,檢察官已簽發拘票,交由調查官積極緝捕中。
本署於日前接獲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透過「大高雄地區環境暨國土保護聯繫平台」通報,檢察長極為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楊翊妘指揮上述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專案小組於106年12月13日,除執行上開傳訊偵查作為外,另會同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地政局、水利局至開挖現場履勘及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發現蔡嫌與觀音湖段山坡地之地主彭嫌、黃嫌共同簽訂土地合作開發計畫,蔡嫌於105年8月中旬,以從事農地開發利用之名義,針對觀音湖段山坡地,擬具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施作供農地使用之整坡工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即僱用嚴嫌擔任承包商、曾嫌擔任現場臨時工,惟蔡嫌、嚴嫌未依照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逕自指示工人駕駛挖土機、堆土機等機具,在觀音湖段山坡地,大肆進行開發整地、堆積土方及施作擋土牆,並在原核定之區域範圍外施作工程,以合法申請許可掩飾其濫墾超挖之行為,於施工過程中大規模開挖山壁,原本一片青翠茂密樹林遭剷平,致地表土石裸露,外觀可直接看見山丘切面,造成水土流失,因該處山坡地緊臨道路,已影響用路人往來之安全。經利用無人機空拍觀測,初估開挖面積約6萬1,650平方公尺,相當於147座籃球場,開挖範圍並已竊佔臺糖公司及其他私人所有之土地。檢察官已請相關之行政機關於近日內儘速安排現場測量、鑑界,並命行為人回復原狀,以維護國土原貌。
本署對於國土環保不法事件之查緝工作不遺餘力,本案又再次透過轄區聯繫平台指揮上述單位啟動犯罪偵辦,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與行政機關藉由行政稽查、刑事偵查交互配合模式,經縝密蒐證,執行期間並會同行政稽查人員進行專業會勘,藉此宣示政府打擊國土環保犯罪之決心。本署呼籲美麗家園需全民共同維護,民眾若發現危害國土環保情事,請勇於向檢、警、環保單位檢舉,本署定嚴予追緝偵辦,不肖人士亦莫心存僥倖,一旦查獲確切污染環境及破壞國土行為,本署絕不寬待,務求還給民眾良好生活環境。
(圖片說明:開發前,本案山坡地原本一片青翠茂密樹林)
(圖片說明:開發後,業者剷平大片樹林)
(圖片說明:開發整地,地表土石裸露)
(圖片說明:開挖山壁,施作擋土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