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辦理偵查中查扣物變價拍賣會,徹底落實剝奪不法所得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 資料點閱次數:1837
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12月11日
發稿人:徐弘儒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辦理偵查中查扣物變價拍賣會,徹底落實剝奪不法所得
為落實刑法沒收新制「無人能因犯罪獲利」之精神及貫徹法務部所宣示加強偵查中完全剝奪行為人犯罪資產之政策,以彰公平正義,本署於106年12月8日上午10時起,在1樓大廳,舉辦查扣物變價拍賣會,拍賣標的包含檢察官李美金於106年8月間,偵辦詐欺犯罪集團不法案件所查扣之進口自用小客車3台、國產自用小客車2台及其他偵查、執行案件中,適合拍賣之贓證物。現場湧入近50人參觀,共12人登記領牌,經民眾踴躍競標,除自用小客車3台流標,將另外擇期拍賣外,其餘商品均成功拍定,拍賣金額達新臺幣112萬9,400元,拍賣所得將依法收歸國庫或發還被害人補償損失,回歸犯罪前合法財產秩序,實現公益。
本次拍賣程序由「追討犯罪所得專組」成員王柏敦主任檢察官召集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行政單位同仁組成變價小組共同籌畫,並由陳靜宜檢察官擔任拍賣官,拍賣商品有LEXUS廠牌自用小客車3台及日產、中華廠牌自用小客車各1台、機車1台、腳踏車3台、多部傳真機、監視器主機、電子3C產品、五金工具1批等,吸引許多民眾及二手車商前來競標和觀看,會場人聲鼎沸。本日活動在擔任拍賣官之陳靜宜檢察官輕鬆、詼諧的主持風格下,不僅掌控全場拍賣節奏,並炒熱現場氣氛,競標拍賣相當熱烈,喊價聲不斷,競相出價,現場民眾以便宜價格搶標商品,因物超所值,直呼真划算。而本次拍賣除部分商品未拍定外,其餘物品均順利賣出,拍得價金共計112萬9,400元,其中1部LEXUS廠牌休旅車競標最為激烈,從28萬元開始喊價,經過21次激烈競價,最後以40萬元拍定;另1部同廠牌自用小客車,以68萬5,000元拍下全場最高的成交價,可見民眾對於執行偵查中查扣物變價政策之支持,拍賣會順利圓滿落幕。
為徹底剝奪犯罪不法利得,本署會持續依沒收新法及法務部頒訂之相關要點,積極對犯罪者之不法所得、犯罪工具辦理查扣追討,並在案件偵辦初期就將扣案物以變價方式處理,保有扣押物價值,以利日後犯罪所得之沒收或返還被害民眾,並維護查扣物之價值及保障國庫、當事人之權益,創造對國家、被害人及被告三贏效益。
(圖片說明:供拍賣之車輛)
(圖片說明:陳靜宜檢察官擔任拍賣官)
(圖片說明:拍賣會場人聲鼎沸)
(圖片說明:民眾標得自用小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