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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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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高雄榮民總醫院舉辦「醫法業務交流座談會」,強化檢察、醫療對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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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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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11月16日
發稿人:徐弘儒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高雄榮民總醫院舉辦「醫法業務交流座談會」,強化檢察、醫療對話平台


      橋頭地檢署鑒於轄區內有多家大型醫學中心、區域型醫療機構之設立,為提升醫療案件偵查品質與效能,特於106年11月13日下午,在本署6樓會議室,舉辦「醫法業務交流座談會」,偕高雄榮民總醫院醫師、護理人員及本署醫療專組檢察官共同與會,由本署王檢察長親自主持,高雄榮民總醫院副院長張宏泰、急診部外傷醫學科主任黃豐締共同蒞臨,透過醫、檢人員分享醫療暴力、醫療糾紛、醫療鑑定等相關議題,讓雙方突破彼此專業領域的限制,期待藉由經驗交流,了解司法程序的目的在於發現真實並保護醫病雙方,進而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減少醫療暴力及糾紛。
      王檢察長首先致詞感謝與會人員參與,並表示醫療業務執行過程,因病患及家屬心情焦慮,急診室暴力時有所聞,本署轄區某醫療院所曾發生病患就診時,情緒激動而口出穢言,甚至對醫護人員動手施暴的情形。此外,醫師、護理人員雖秉持醫者父母心,但病患個人體質不同,仍可能發生難以預測的風險,若病患及家屬無法接受醫療結果,常導致醫療糾紛,而醫療過失、鑑定相關議題,長久以來即為醫學、法學領域共同關心,如何釐清事實真相,將醫療糾紛圓滿解決,兼顧醫護人員、病患及家屬的權益,均有賴檢察官對醫療專業有相當程度之認識。透過醫、檢人員互動及對話,讓跨領域專業激盪出多元、更精準之觀點,相信能對醫療案件處理準則有進一步共識,消弭歧見,衷心期待檢察、醫療、病患達成三贏局面。
      張副院長表示,醫療院所與檢察機關掌管業務雖不同,但共同目的均在於照顧人民,讓人民過祥和日子,醫療糾紛牽涉層面廣泛,醫病關係極具複雜與多樣性,醫療過程中,醫護人員必須面對高難度挑戰,感謝王檢察長安排此次座談會,讓各位檢察官不吝於分享偵辦案件經驗,今日與會的高雄榮民總醫院醫師、護理人員具備專業醫療背景,藉由醫、檢雙方對於醫療偵查實務之對話,彼此提供專業知識,共同為完善的醫療環境而努力。
      本次座談會首先由本署醫療專組主任檢察官徐弘儒進行專題報告,介紹本署關於妨礙醫療業務案件之通報程序、作業流程及實務案例分享,希望有效降低急、門診暴力案件發生,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接著,因醫療機構業務性質特殊,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為加強與會人員對醫療暴力之認識,本署特別籌畫拍攝急診室暴力微電影--「偵查庭實錄之急診室風雲」,由本署檢察官執導、編劇,檢察官、書記官、法警、替代役、工友等同仁共同擔綱演出,影片中關於暴力應變處置流程之橋段,使醫護人員在暴力事件發生時有所依循,也讓與會人員一同瞭解醫療暴力防制議題及正確的職場安全觀念,藉此加強第一線醫護人員對於暴力事件的警覺性。最後,本署安排一場別開生面的「偵查庭模擬演練」,在本署偵查庭內,由醫護人員親自扮演醫療暴力案例中之被害人、被告、證人等角色,整個偵查庭現場逼真,氣氛莊嚴,真實呈現檢察官偵辦案件的過程,讓參訪的醫護人員瞭解訴訟進行之相關程序,並對偵查庭活動留下深刻印象,為座談會劃下圓滿句點。
      本署藉由此次座談會之召集,期能落實醫療暴力通報流程及推動醫療糾紛、鑑定處理機制,以遏止醫療暴力案件的發生,保障人民就醫權利和醫護人員安全,並透過相互瞭解,大幅減少醫療訴訟,致力於檢察、醫療、病患三贏局面。

 

(照片說明:高雄榮民總醫院醫護人員至本署參訪)

 

1061116醫法業務交流-1

 

(照片說明:偵查庭模擬演練)

 

1061116醫法業務交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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