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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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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辦理竊電專案查緝行動,查獲竊電金額高達七百餘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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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7月21日
發稿人:李門騫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辦理竊電專案查緝行動,查獲竊電金額高達七百餘萬元


      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緝轄內不法竊電案,自106年7月18日起連續2天,會同臺灣電力公司稽查單位進行大規模查緝竊電行動,共查獲20人、21件竊電案,竊電度數達186萬4592度,犯罪不法所得金額高達新臺幣713萬元。  
      鑒於竊電行為造成嚴重電力損失,為維護民眾用電公平及安全,本署檢察長王俊力前主動邀集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電公司高雄區營業處等單位,舉辦查緝竊電專責聯繫平台會議,建立完整通報處理機制,研擬各項查緝策略。並指派本署民生專組檢察官倪茂益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成立專案小組,自106年7月18日起,會同臺電公司稽查人員,針對本署轄內不法竊電業者,進行查緝作為。本次查緝區域遍及高雄市梓官區、路竹區、阿蓮區、岡山區及湖內區等行政區域,共動員檢、警及臺電公司稽查人力百餘人,總計查獲20人、21件不法竊電案件,竊電手法多樣,計有「破壞電表封印鎖,倒撥指針,造成計量失準」、「外接電容器,使計量失準」、「破壞電子表內部電流線」及「鬆脫電壓勾」等。
      本署呼籲民眾,竊電者將依竊盜罪追訴處罰,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外,並將面臨電力業者追償,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如發現有不肖竊電者,請勇於向檢警機關提出檢舉,本署定嚴予追緝偵辦。

 

(圖片說明:查緝人員執行查緝業務)

1060721查緝竊電1

 

(圖片說明:查緝人員執行查緝業務)

1060721查緝竊電2


(圖片說明:CT(比流器)短路之竊電手法)

1060721查緝竊電3


(圖片說明:外接單相電容器之竊電手法)

1060721查緝竊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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