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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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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辦理查緝盜伐林木聯繫平台會議,宣示徹底打擊山老鼠盜伐山林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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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4月21日
發稿人:李門騫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辦理查緝盜伐林木聯繫平台會議宣示徹底打擊山老鼠盜伐山林


      橋頭地檢署為維護國家重要之森林資源,避免因盜伐破壞國土保育,並有效整合檢、警、林務機關整體力量,建立聯繫溝通平台,展現政府維護國土及森林保育之決心,特於今(21)日,邀集轄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假六龜分局,召開山林保護檢警林聯繫會議,並由本署王檢察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王欽源、六龜分局長陳世煌、屏東林管處長張偉顗親自與會,會中擬定各項查緝策略,以徹底打擊山老鼠盜伐集團,有效遏止破壞山林案件發生。
      王檢察長於會中表示,近期有發現山老鼠集團僱用非法外勞盜伐案例,若發現盜伐跡證,即應展開積極查緝,並向上溯源,將不法集團一網打盡,同時建立檢、警、林務機關橫向聯繫跨域合作平台,以凝聚各單位查緝能量,有效打擊破壞國土犯罪。
      另外,為嘉許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於106年3月27日,執行路檢勤務,奮勇攔阻廂型貨車,破獲蕭姓嫌犯盜伐紅檜樹木之英勇事蹟,王檢察長特於會中頒發榮譽狀及致贈茶葉,藉此表達肯定與嘉勉之意,以資鼓勵。
      本署呼籲,美麗家園需全民共同維護,盜伐山林不僅使珍貴林木流失,更嚴重破壞山區水土保持,對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莫大傷害,本署將持續加強盜林案件之查緝。依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規定,盜伐林木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金,盜伐具高經濟或生態價值之貴重樹種,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可判處10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並沒收犯案工具,不肖人士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盜林情事,請勇於向檢、警、林務單位檢舉,本署定嚴予追緝偵辦,讓山老鼠無所遁形。
(照片說明:王檢察長親自主持會議)

查緝山老鼠連繫平台1

(照片說明:王檢察長頒發榮譽狀予查緝盜伐有功員警)

 

查緝山老鼠連繫平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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