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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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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查獲高雄市燕巢區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 資料點閱次數:997

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2月18日
發稿人:李門騫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查獲高雄市燕巢區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


      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情資,指出106年高雄市燕巢區農會選舉,疑似有現金買票賄選之不法情事,本署檢察長王俊力極為重視,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王柏敦率同檢察官陳筱茜組成專案團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於今(18)日傳喚行賄之會員代表候選人賴姓男子、余姓樁腳及會員3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會員均坦承收到余姓樁腳交付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000元至2000元不等,並當庭繳回不法所得現金2000元;余姓樁腳亦繳回其餘尚未發放之賄款1萬8000元。檢察官以賴姓會員代表候選人、余姓樁腳涉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投票行賄罪、其餘會員涉犯同條第1項第1款投票收賄罪嫌重大,諭令行賄之賴姓會員代表候選人及余姓樁腳分別以3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會員均予以請回。全案現由檢察官深入追查中,並向上追查上源及賄款來源,進一步擴大偵辦。
      本次農漁會選舉自106年2月19日起陸續展開各項會員代表、理監事、理事長改選及總幹事聘任。本署為端正選風、避免金錢及暴介入選舉,將本於職責,不分黨派,持續針對賄選、暴力介入選舉等不法行為,全面積極偵辦到底,以杜絕非法操弄選舉舞弊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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