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指揮廉政署南調組啟用科技辦案指揮中心區公所課長及山老鼠共3人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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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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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6年1月12日
發稿人:李門騫主任檢察官
橋檢指揮廉政署南調組啟用科技辦案指揮中心區公所課長及山老
鼠共3人收押禁見圖利盜伐市價百萬元之老香樟樹盜賣
橋頭地檢署及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駐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偵辦桃源區公所課長涉嫌以不實文書圖利掩護山老鼠盜伐珍貴香樟木一案,於106年1月11日清晨由魏豪勇檢察官親自帶隊至高雄市桃源區、六龜區等3處執行搜索,當場在六龜區查獲已遭盜伐之40年樹齡老香樟2棵(樹高15公尺、胸高直徑達100公分,市價近百萬元),並帶回桃源區公所高姓課長(69年次)、曾姓約僱人員(56年次)及從事盜伐工作之吳姓男子(56年次)及其他證人共14人到橋頭地檢署說明案情。
經本署檢察官陳俊宏、陳筱茜、陳俐吟、賴帝安及廉政署駐署檢察官魏豪勇漏夜訊問後,認為高姓課長、曾姓約僱人員二人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之圖利罪及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吳姓男子則涉嫌竊盜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有串證之嫌,於今日凌晨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已於凌晨5時許裁定准予羈押。
本案為本署於105年9月1日成立後首次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之肅貪行動,並正式啟用本署王俊力檢察長到任後為強化檢察官辦理大型專案所建置之「科技辦案指揮中心」(專案會議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動員駐署檢察官魏豪勇及南調組廉政官等多達35人參與各項會勘、搜索及逮捕行動,廉政官事前多次前往桃源區山區會勘,因河床道路變化及山路多處坍方,行程驚險,始順利掌握相關現場證據。
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並自勤前會議起即實際進駐本署「科技辦案指揮中心」,以本署自行研發之「遠端監控各詢問室之筆錄監控系統」、與各詢問室同步監看詢問過程之大型螢幕等各項科技設備,利用同步比對詢問內容、交叉比對供詞等作為,揪出各項供詞矛盾,順利將三名被告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高度展現檢察官、廉政官辦理肅貪專案之充分橫向聯繫與積極偵查態度,已為本署打擊轄區不法貪瀆犯罪的堅定決心吹響第一聲號角。
經查,原住民保留地之樹木(林產物),若係國有之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或「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需向區公所申請,並經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專案核准,始得採取。吳姓男子前於104年間,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也未申請專案核准,擅用挖土機竊取該高雄市桃源區「梅蘭段255地號」之2株老香樟樹。高姓課長及曾姓約僱人員事後竟基於圖利及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犯意,明知該香樟樹並非在相鄰之「梅蘭段261地號」私有土地上所伐採,為掩護其竊取樟木之犯行,竟在104年7月間之實地勘查報告上填載虛偽不實之內容,並於事後製作桃源區公所公函同意伐採及同意搬運等,吳姓男子於104年10月始能將兩棵香樟木順利載運通過六龜分局員警之攔檢下山至高雄市六龜區以40萬元出售不知情之陳姓木材商,而獲利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