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查獲消防隊員施用毒品一案偵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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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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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5年12月12日
發稿人:李門騫主任檢察官
橋頭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查獲消防隊員施用毒品一案偵辦說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執行查緝毒品專案,於105年12月11日下午6時20分許,在高雄市左營區立大路見1男子行跡可疑,警方警覺性高,立刻加以盤查,在該男子隨身手提包查獲其持有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重約12.4公克)及12顆不明膠囊(送驗中),經警當場逮捕,發現其為高雄國際航空站林姓消防班長(66年次),隨即報請本署檢察官鍾仁松指揮偵辦。
經本署檢察官循線向上溯源追查,並於今(12)日下午,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茂林消防分隊陳姓隊員(男、73年次)位於大寮區住處搜索查扣其持有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5包(共4.38公克),經警當場逮捕移送本署偵辦,本署檢察官已指揮轄區分局繼續追查相關毒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