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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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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2生命教育「歡喜做志工生命有意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 資料點閱次數:948
107.08.02生命教育「歡喜做志工生命有意義」

 

        為啟迪個案對生命之正確體認,進而自發性探索生命意義,本署於107年8月2日假3樓地板教室舉辦生命教育課程,特邀請慈濟基金會林艷子師姐擔任課堂講師,希冀透過生命教育課程,協助並引導渠等瞭解如何找到自己的價值定位,及如何找到適當方法安身立命,復歸社會。

 

        是日課程,一開始由慈濟團隊演出一段音樂舞蹈,表達愛與善的重要性,現場學員紛紛被吸引而專注觀賞;緊接,由講師林艷子師姐以自身經驗,講述自先生於民國71年8月的夜晚,因為酒駕車禍往生,使身為妻子的自己拭淚度日,但自己從未放棄,也因堅強的家庭支持力量,重新站立起來,讓林艷子師姐大徹大悟確立人生方向,於民國84年全心投入慈濟,方懂得付出愛與關懷,明白要做自己的貴人,講師亦期許並提醒學員千萬別酒駕,安全駕駛最重要,快樂出門平安歸,並教導現場學員人生的因與果,有善行必有善果回溯於自身。

 

  課程最後,講師林艷子師姐分享靜思語內涵「世界上有二件事情不能等,第一是行善,第二是孝順」,強調人生時間有限,時刻念茲在茲不忘行善,一善破千災,學會珍惜身邊之人,並及時對雙親盡孝,莫徒增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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