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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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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司法」與「衛生福利」相遇--橋檢跨領域合作辦理「危險性飲酒預防性團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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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28當「司法」與「衛生福利」相遇

 

        橋頭地檢署於105年9月1日成立,新機關新氣象,積極規劃各項司法保護業務,檢察長王俊力非常鼓勵橋頭地檢展現「柔性司法」的力量,並與不同部門、不同專業相互合作,共同為犯罪預防而努力,相信如此,絕對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目前酒癮者已有醫療院所和矯治單位進行二、三級預防,但未能及早篩檢潛在危險性飲酒行為者,社團法人高雄市生命線協會白瓊芳主任認為:應以「促進心理健康」的角度切入,方能避免當事者被貼標籤而遭抗拒,也能藉著健康飲酒行為的宣導,避免發展有害飲酒行為,積極達成一、二級預防的目的。王檢察長支持這樣的觀點,希望引進「衛生福利」的觀念,創造司法矯治新思維,於是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生命線協會共同辦理「危險性飲酒預防性團體」的實驗性方案,運用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的補助經費辦理,期待能有不一樣的火花。

 

        橋頭地檢署觀護人室特別針對方案目的,篩選出平時有飲酒習慣或應酬機會較多的受保護管束人參與團體,希望這些潛在的危險性飲酒行為者能從中學習到如何辨識及了解危險性飲酒行為,在尚未發生憾事或犯罪情事前就能預先防範。自105年10月28日起,預防性團體由黃進南老師、程馨慧老師帶領,將於橋頭地檢署團體諮商室進行6次密集性的認知輔導課程,讓「行為改變」從「認知改變」開始。

 

        王檢察長表示,將來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酒駕相關案件時,也可以適時轉介個案至戒癮團體,透過與相關單位網絡間的聯繫,提供交流平台,建置共同合作模式及針對飲酒個案的轉介機制,共同提升個案處遇之專業品質是一種全新的概念與嘗試,也相信司法是能親近民眾並展現「柔性司法」的特色,只要觀念及做法有所調整就能夠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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