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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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9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劉祐群及夏以玲於12月9日分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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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召開113年度第4次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
橋頭地檢署為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於113年11月20日召開今年度第4次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由主任檢察官錢鴻明主持,邀集觀護、警政、心理、醫療等單位一同參與,並聘請專家學者針對中高再犯危險個案進行討論,共同制定預防再犯及治療策略,以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 是日會議,計討論4名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高風險受保護管束人,專家學者除檢視處遇措施並提供專業建議。該會議為轄區網絡成員聯繫的重要平台,不僅提升工作團隊執行性侵害案件的危機處理能力,並掌握中高危險個案現況,以達有效預防再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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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吳芳儀於113年11月11日前往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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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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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7—「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113年11月07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潘秀婷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酒駕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酒駕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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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3.11.6
毒品氾濫及詐騙集團猖獗已成為現代社會嚴重問題,鑒此,橋頭地檢署於113年11月6日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該署觀護人組長鄒一清擔任講師,藉由課程主題的解說,強化學員對毒品危害及反制詐騙的知識,並籲請學員切勿心存僥倖,而不慎誤觸法網。 是日課程,講師以「防制毒品之危害,創造美麗人生!」及「遠離受詐騙的人生」為題授課,說明各類毒品對身體所造成之傷害及遇到疑似詐騙如何讓自己不成為詐騙的被害者、詐騙集團的共犯等;提醒學員毒品具高度成癮性,一旦成癮後,身體健康就會受到影響,要避免毒品成癮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有開始,不要嘗試」;另要避免財產受到損害應提高防詐警覺,不隨意提供個人身分資料、帳號、不亂點連結、加入會員等,遇有疑慮應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謹慎求證才能不讓犯罪份子有機可乘,確保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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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18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鑑於酒後駕車對於交通安全及生命財產的嚴重影響,為遏止酒駕歪風,並使緩起訴被告學習尊重生命的可貴,橋頭地檢署特別安排六位緩起訴酒駕個案113年10月18日於第二殯儀館仁武分館進行生命關懷服務。是日課程,首先由觀護佐理員進行生命教育並闡明服務目的,再交由現場管理人員分派至納骨塔、往生室、冷凍櫃、洗屍檯等區域進行清潔工作。課程最後,透過心得回饋單的填寫,讓個案自服務亡者的過程中反思,重新認知生命的真諦與價值! 藉由本次生命關懷服務的實施,橋頭地檢署提醒「酒駕」個案:遇有飲酒場合,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尋求酒後代駕、親友接送等交通方式往返,千萬不要對酒駕行為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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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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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6日多元處遇法律知識強化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3年12月6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性別暴力犯罪─看新聞學勞動權益」,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邀請邑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培鈞擔任講師,黃律師以勞工權益相關新聞報導為題導入各項勞工權益議題。首先講師說明勞工解雇事由與法源,並於課堂中穿插各項新聞事件如超時工作、失業給付、職災認定、派遣工及勞基法之適用原則…等進行案例分享與解說,希望讓個案從中獲得更多勞工權益及相關法律知識。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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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多元處遇健康心理促進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3年12月5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健康心理促進課程-認識自己快樂生活」,結合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邀請高雄市工協身心診所諮商心理師吳松懋擔任講師,由認識自己開始向個案介紹周哈理論、潛意識、學習成長與基本需求,再來了解各項情緒的覺察、管理、調節及學習,進而學習溝通的內容、過程及技巧,並說出內心感受,期能教導個案透過生活管理,促進身心健康,以達到戒毒成效。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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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3年11月28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之「強化藥癮個案戒癮服務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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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電台臉書直播反詐宣導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一不留神,財產可能就落入不肖份子手裡,為加強傳遞識詐知能、預防打擊犯罪,由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領軍,自113年9月至11月止,橋檢的主任檢察官們分別至警察廣播電臺高雄分臺、中廣高雄台、寶島聯播網、教育廣播電台高雄分台、高雄廣播電台及快樂廣播電台,接受各廣播電台主持人的專訪及現場臉書直播,針對近來常見詐騙手法進行反詐宣導,呼籲民眾一齊打詐! 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表示:詐騙的手法有千百種,其中最流行的前三名分別是第1名假投資、第2名解除分期付款、第3名假網拍,這些都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除了以上提到的這三種詐騙以外,很常看到的還有「假求職真詐騙」。另外,民眾常遇到假冒公務員(檢警)詐騙-詐欺者會假冒電信局、健保局或檢察官、書記官、警察來電,告知民眾因身分證件遭盜用而申辦多支門號且電話費欠繳,或稱民眾盜刷健保卡詐領保險金、遭盜領存款、涉嫌洗錢、個人資料被冒用等,再由假扮檢、警的人員與民眾聯繫進行詐騙,都必須多加留意。 主任檢察官們透過電台廣播及現場臉書直播方式提醒民眾,預防詐騙要記得3個「不要」跟3個「要」。3個不要是指:「不要相信高額獲利」、「不要聽他人指示操作ATM」以及「不要交付帳戶」。而3個要,是要「多多查證」、「多多使用合法平台購物」、以及最重要的:「多多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掌握3不3要的口訣,謹慎求證,才能避免落入詐騙集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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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3年11月11日、11月18日及11月25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強化藥癮個案戒癮服務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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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